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直播间订特价房节前被取消,消费者如何维权?
近日,香洲法院审结一起合同纠同家酒店重新预定要多花费6132元,纷,该案中,小福在出行前直播间买的下单了某酒店两间两晚的普通双床房。然而,假期将至,小福联系客服准备预约时,却被告知客房订单被取消。几天后,小福收到退款。同家酒店重新预定要多花费6132元,小福起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支付经济赔偿金6132元、误工费1000元。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假如酒店已和顾客订立合同约定了房价,并且顾客已经支付了全部的住宿费用,酒店和顾客的合同不仅成立,而且顾客已经履行完毕。而酒店事后随意变卦,要求补足差价的行为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顾客可以要求酒店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住宿费用,并且还可以要求酒店赔偿自己额外住宿所造成的价格上涨的损失。
本案中,被告奇某旅行社无故表示预订服务已经停止,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奇某旅行社按照订单价的30%向原告小福支付赔偿金900元。误工费无证据予以佐证,故不予支持。
旅游旺季,商家小幅涨价无可厚非,但遇“节”就要“补差价”甚至直接“砍单”,就是违约。
顾客在网上下单预订了酒店,又支付了相应对价,和酒店的合同就成立且生效,酒店临时要求“补差价”,即是单方修改合同,没有顾客的同意,酒店仍应按照订单在指定日期提供房间;酒店如果涨价不成强行“砍单”,顾客可以要求酒店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重新定酒店所造成的价格上涨的实际损失等。
此外,酒店在“价格涨跌”中,若被认定存在欺诈行为的,则可能面临惩罚性赔偿,即按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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