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业交流 >> 故意伤害罪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有何区别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在征得被害人同意或者承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以获得非法利益。
网友咨询:
故意伤害罪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有何区别?
律师解答:
故意伤害罪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和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器官的提供者有无同意摘除器官。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在征得被害人同意或者承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以获得非法利益。如果当时人已经18岁得到他同意,器官摘除,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依然可以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故意伤害罪规定定罪处罚。
律师补充: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侵犯的客体本罪的客体具有双重性。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既侵犯了器官出卖者的身体健康权,也危害了国家有关器官移植的医疗管理秩序。客观方面是组织他人进行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不满16周岁的人不是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应该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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