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的区别有什么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有的区别是主观上是不同的,还有量刑幅度也是不同的,比如说从主观上来说的话,故意杀人罪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变会造成被害者死亡的后果,但是后者的话没有这样的一种故意。
网友咨询: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的区别有什么
律师解答: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有的区别是:
1、主观上不同故意杀人,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或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杀人,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而没有预见到,造成被害人死亡或是已经预见但是轻信能够避免,而造成被害人死亡。
2、量刑不同。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补充: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是: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主体;
2.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