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申请延期开庭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一般案件都会需要到开庭审理,开庭审理需要法官、代理人还有原告被告。开庭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但是如果有事情需要延缓开庭,那么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够延缓呢?
网友咨询:
申请延期开庭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律师解答: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律师补充:
法院联系不到被告会怎么判决?
法院联系不到被告会看情况判决。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或者需要新的证人、证据、补充调查的,法院可以延期开庭。没有延期开庭条件的,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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