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金融证券 >> 高利转贷罪和骗取贷款罪有什么区别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金融就是以钱为基础,都是跟钱相关。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网友咨询:
高利转贷罪和骗取贷款罪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高利转贷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而骗取贷款罪主观并无特殊目的的要求,只要行为人采用欺骗的手段获得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具有严重情节即可。如果行为人在客观行为方面表现为采取欺骗的手法,如利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骗取贷款,但没有证据证明其“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就可以依据骗取贷款罪来定罪处罚。
律师补充:
如果行为人骗取贷款以后再高利转贷给他人,其行为就可能同时符合骗取贷款罪与高利转贷罪,最终选择适用哪一罪名,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违法所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损失等情节。对于造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重大损失的,一般选择认定骗取贷款罪,以突出犯罪行为的欺骗性和对金融秩序的严重危害性特征;如果没有造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重大损失的,行为人通过转贷牟利的,一般倾向于认定为高利转贷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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