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外来车辆小区受损,物业公司担责吗
近些年,因业主停放在小区内的自行车、汽车等被损坏、丢失,或家庭财产被盗,引发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
网友咨询:
外来车辆小区受损,物业公司担责吗?
律师解答: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并尽到管理职责,对其管理范围内因其未尽到管理义务而造成损害的,即便不是小区业主,也应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补充: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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