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建筑工程 >> 如何进行建设工程质量鉴定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是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工程质量鉴定是鉴定机构通过查询施工图纸和工程验收记录、材料进场检验报告等基础文件,分析质量问题查找质量原因并提出处理方案的行为。工程质量鉴定的过程也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网友咨询:
如何进行建设工程质量鉴定?
律师解答: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鉴定申请应予准许。建设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视为验收合格,对质量鉴定申请原则上不予准许,但在有初步证据证明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的,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鉴定申请应予准许。
有关工程价款数额的确定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达成解决方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外委托鉴定。委托鉴定的,应根据鉴定事项的难易程度、鉴定材料准备情况等,合理确定鉴定期限;鉴定机构、鉴定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鉴定期限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
律师补充:
施工质量鉴定属于现状检验,鉴定人员没有参与施工过程,无法直接对检验批准和分项工程做出评价。受检测手段的限制,相当多的检验项目尚无法事后采用检测方法进行复查。因而施工验收资料是重要的鉴定依据。鉴定人员在接受委托时最好让原、被告双方对竣工资料中没有异议的部分加以确认,将方式质量的异议范围尽可能缩小,并由双方约定检测的方法。
对待鉴事项具有相应的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出具的鉴定意见,属于案件的证据,是否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哪些部分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人民法院应组织案件当事人对该鉴定意见进行质证,并结合当事人的质证意见进行审查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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