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上市融资 >> 融资租赁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几种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存在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等。
网友咨询:
融资租赁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几种
律师解答:
融资租赁合同都有以下几种无效的情形:
1.因出租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签订的合同无效。
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在法律上是有特别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应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即金融租赁公司。
2.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合同无效。
3.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合同无效。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
这里所指的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如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违反了刑事法律,或者行政管理法规。
律师补充: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要求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只能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财产租赁合同的出租人非常广泛;
(2)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融资租赁中,不承担责任不承担责任。财产租赁中,因意外事故而导致标的物灭失,是由出租方承担责任;
(3)租金的计算不同;
(4)合同的生效条件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以出租方与供货方购销关系的成立为前提,而财产租赁合同的成立则以租赁合同的订立为标准。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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