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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选择离婚后,会对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探视权做出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依法拥有抚养权,而另一方拥有探视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那么,如何强制执行探视权呢?
网友咨询:
探望权哪些情况下可强制执行
律师解答:
探望权强制执行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1.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申请方的探视权;
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思想说服教育,使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视义务,使申请执行人实现探视权;
3.通过对被执行人适用强制措施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探视权;
4.探视权强制执行案件因申请执行人行使变更监护人诉讼权利而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变更监护人的判决生效,得以终结执行。
律师补充:
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1、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2、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探望权的相关认定情况必须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双方都应当按照司法判决的结果来执行,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来进行适用,如果双方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七条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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