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对扰乱法庭秩序的应当如何处理
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庭审是诉讼活动的核心,是国家法律所保障的庄严活动,更是诉辩双方陈述事实、表达诉求、阐述观点,维护自己诉讼权益的主要途径。良好的法庭秩序是审判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当事人遵守法庭规则,既是对国家法律、司法权威的信任和尊重,也是理性表达自己诉求的合理合法方式。
网友咨询:
对扰乱法庭秩序的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1.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2.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3.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4.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律师补充:
扰乱法庭秩序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的正常活动和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且仅限为自然人。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实施该行为,对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信任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九条 【扰乱法庭秩序罪】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