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医疗纠纷 >> 什么叫假药,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如何处罚
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用假药,轻者贻误治病、重则危及生命。
网友咨询:
什么叫假药,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如何处罚?
律师解答: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司法实践中,假药的认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二是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补充:
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动,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危害群众健康,侵犯了正常的药品管理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即构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假药害人害己,广大人民群众买药要从医院和药店等正规渠道购买,同时还要提高分辨技巧和防护意识,注意察看所购买药品的生产批号、成分、商标、生产地等信息,存疑的药品不要购买、更不能服用。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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