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建筑工程 >> 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吗
建筑物,是指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网友咨询:
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吗?
律师解答:
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在特殊社会背景下,为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优先保护弱者利益而设定的权利。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是建设工程宜折价、拍卖。因违章建筑不宜折价、拍卖,故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律师补充:
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
1、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全部义务。
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得直接折价拍卖工程,而应督促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方法。
4、符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优先权主张的时间不能超过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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