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危险作业罪的认定依据是怎样的
危险作业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刑法所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网友咨询:
危险作业罪的认定依据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危险作业罪的规制领域是生产、作业领域。广义上的生产、作业是指将投入的各种资源转化为最终产品的相关活动,既包括生产、经营等作业活动,也包括生产、经营中的管理活动。行为方式的认定: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律师补充:
“现实危险”一般是指现实存在的、紧迫的危险,如果这种危险持续存在,将可能随时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应当结合行业属性、行为对象、现场环境、违规行为严重程度、纠正整改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现实危险”应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现实危险”应具有较强的发生紧迫性。刑法是通过最严厉的刑罚手段来保护法益,实现社会各方利益的评价平衡,所以只有危害性较大、同时具有严重实害结果出现可能的行为才有必要用刑法去介入干预,来实现法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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