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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的时候,自己有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欠钱的时候,那么在这之前自己把财产抵押出去了的话,那么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这其中产生的孳息应当如何处理呢?
网友咨询:
在抵押期间,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抵押财产孳息归抵押人处理。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们法院依法扣押的,此时的孳息不能归抵押人所有。
律师补充:
抵押的办理流程如下所示:
1、双方订立抵押合同,且抵押合同不能约定所有权的转移。
2、抵押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即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在实现债权时会优先受偿。
3、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4、抵押人作为第三人以法律规定了相应抵押物登记部门的抵押物对外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先得到外汇局批准,再按照法律规定到相应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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