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抵押担保 >> 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将自己的不动产抵押给银行是债务人取得银行贷款的重要方式,例如债务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林地等财产抵押给银行,对不动产进行抵押的时候要进行登记的,那么不动产抵押权成立的要件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一)主体适格:抵押合同作为法律行为的一种,必须符合一般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在行为能力方面的要求,即订立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应当表现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愿,并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允许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使其违背自己的真实意志而签订抵押合同。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不动产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如附有条件或者期限。
律师补充: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要件:
(一)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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