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公司法务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继提高,很多外资企业都在我国设立公司,设立的公司有外资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其中以中外合资企业居多,那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网友咨询: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律师解答: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合营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
律师补充: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1)合营企业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另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在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3)是有限责任公司。
(4)合营各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法律法规】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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