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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那么共同共有的物权怎么分?
网友咨询:
共同共有的物权怎么分?
律师解答:
1、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2、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并不是简单的一人一半物权,需要根据共有人的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3、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律师补充: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是:
(1)按份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共同共有人对同一物所享有的所有权不分份额,共享权利、同担义务。
(2按份共有处分共有物以及对共有物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共有处分共有物以及对共有物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二条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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