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离婚手续办理方式有哪些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造成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的,可以选择离婚结束婚姻关系,而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如果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议离婚,那么离婚证办理手续有哪些?
网友咨询:
离婚手续办理方式有哪些
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的方式有:
1、协议离婚,指夫妻自愿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行为;
2、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律师补充:
离婚证办理手续有什么
1、准备相关证件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备相关材料
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