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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处罚与从轻处罚都是刑事处罚中的一种量刑的情况,虽然这二者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他们的本质含义却是有很大不同的。那么从轻与减轻处罚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
从轻与减轻处罚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刑罚。
1、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从轻处罚是在一个量刑或者处罚幅度内,从低线处罚,但总体来说还是在该幅度内。
2、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律师补充:
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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