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关于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变更登记有何规定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所属的科研机构、院校、医院和专业技术协会等依法设立并开展鉴定工作的组织。鉴定,是指为解决案(事)件调查和诉讼活动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人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成果与技术方法,对人身、尸体、生物检材、痕迹、文件、证件、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其他相关物品、物质等进行检验、鉴别、分析、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或者检验结果的科学实证活动。
网友咨询:
关于鉴定机构变更登记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鉴定机构经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鉴定机构资格证书》,方可进行鉴定工作。《鉴定机构资格证书》由公安部统一监制,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鉴定机构资格证书》正本悬挂于鉴定机构住所内醒目位置,副本主要供外出办理鉴定有关业务时使用。鉴定机构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鉴定人、鉴定项目、注册固定资产、使用的技术标准目录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机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变更鉴定机构住所的;
(二)变更鉴定机构主要负责人的;
(三)变更鉴定机构鉴定项目的;
(四)变更鉴定机构名称的。
鉴定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资格变更登记申请表》。登记管理部门收到鉴定机构变更登记申请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准予变更登记的,重新颁发《鉴定机构资格证书》。
律师补充:
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向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鉴定资格,登记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注销其鉴定资格:
(一)年度审验不合格,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没有改正的;
(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登记的;
(三)因主管部门变化需要注销登记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机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变更鉴定机构住所的;
(二)变更鉴定机构主要负责人的;
(三)变更鉴定机构鉴定项目的;
(四)变更鉴定机构名称的。
鉴定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资格变更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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