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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为机动车投保的商业保险时,保险条款中经常会有类似这样的约定,“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那么,如果确实发生肇事逃逸的,商业保险是否就能依据该条款不赔偿呢?
网友咨询:
交通肇事逃逸后,车辆商业险还能获赔吗
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的,交强险会赔偿,但是商业险不赔偿。交强险条款中没有肇事逃逸不赔情况,商业险合同中则可以约定肇事逃逸不予赔偿。但是,商业险合同需要看其免责条款是否做了特别提示,未作特别提示,免责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应该赔付。
律师补充: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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