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收养关系解除后,与生父母的关系会自动恢复吗
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收养关系一经成立,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消灭,那么如果收养关系解除后,与生父母的关系会自动恢复吗?
网友咨询:
收养关系解除后,与生父母的关系会自动恢复吗?
律师解答:
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2、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已经成年并已独立生活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恢复,则须以书面方式取得双方一致同意。
律师补充: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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