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吹牛”的重金悬赏有法律效力吗
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以广告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行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标明的报酬的广告行为。
网友咨询:
“吹牛”的重金悬赏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解答:
没有。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吹牛”虽然也是意思表示,但不真实,属于一种开玩笑的行为,法律上一般称之为“戏谑行为”。基于“戏谑”的意思表示无效。
戏谑行为的构成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行为人的目的意思能够为受领人识破;
(二)行为人的行为不具有效果意思;
(三)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并不反映其真意;
(四)行为人的表示行为不超过自己应负的谨慎义务。
律师补充:
意思表示由两部分组成,其中意思包括目的意思和效果意思。戏谑行为既缺乏当事人的目的意思表示,又缺乏当事人的效果意思表示,也就是说戏谑行为缺乏意思表示,因而并非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并非民法的调整范围。当戏谑人所表示的“其他意思”没有兑现时,由于不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也不必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戏谑行为是指作出的意思表示并非出于表意人的真意,且期待对方会了解其并非出于真意。戏谑行为的意思表示一律无效(无论相对人是否信以为真)。若相对人对戏谑行为信以为真,戏谑者(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有义务不迟延地向对方澄清误会,避免对方遭受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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