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建筑工程 >> 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承包人是否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在建筑行业,工程款无法按时支付的情况十分常见。很多人工程都完工了但是工程款却迟迟无法结清,建筑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能追回工程款吗?
网友咨询:
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承包人是否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律师解答:
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3、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补充: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
1、合同当事人没有缔约能力;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请知规定;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