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人身权益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在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劳动者人身权益被单位侵害的,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造成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害人身权益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双方可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侵犯自己人身权利的行为,劳动者应该及时的向工会、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女工还可以向当地的妇联组织反映,特别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机关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
律师补充:
劳动者权益分为个人权和集体权。劳动者个人权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劳动争议处理权。劳动者集体权包括:组建工会权、民主管理权、集体协商权。劳动者的义务包括:诚信义务、守法义务、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义务、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八条 【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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