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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那么要约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是要约?要约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要约成立的条件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律师补充: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有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特点。所以,要约在发出以后,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都会产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将承担法律责任。
2、但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行为人在法律上无需承担责任。因此,要约邀请本身不具备法律意义。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只要没有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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