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秒杀商品能否适用无理由退货承诺?
双十一活动已经接近尾声,除了付定金尾款的促销活动以外,还有部分商家会借此秒杀商品。
网购秒杀的物品能退换吗?
由于网络购物与实体购物对商品感知度不同,有必要保护网购消费者的“后悔权”,网络消费者对适合退换的商品在收货7日内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卖家说打折商品除非质量有问题否者不退款看似合理,但也只是卖家单方面说的,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购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条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网购消费者的权益。只有一些为买家定制的,鲜活易腐烂的,期刊之类的产品不能在七日内无条件退款,其他的网购产品都能退货。如果卖家不同意,在交涉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联系律师发去律师函或者是向淘宝申诉。
网购的商品有安全问题找谁索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赋予了网购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即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即使不存在质量问题,在天猫网购的消费者也可以在七日内无条件退货。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如果你在购买彩电时,网购平台作出了更有利于你的相关承诺(例如质量保障承诺等),你也可向网购平台主张权利。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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