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抵押担保 >>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一般会对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作出相关的约定,那么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怎么办呢?
网友咨询: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律师解答:
1、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
2、如果没有约定,或者在合同中即使有约定也没有明确担保时间的,保证的期限为债务到期后6个月。如果在保证期间,债务人未认担保人承担相应责任,超过保证期限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律师补充:
1、担保期间不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可以延长、中断以及中止,但是担保期间没有这些变化。
2、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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