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法申请再审怎么办
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3.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
4.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90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