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金融证券律师普法音频>> 信托诉讼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一、成立诉讼信托须以同时转移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为前提;
二、诉讼信托具有信托的三方当事人结构,即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三、在诉议信托中,受托人的职责较具特殊性;
四、诉讼信托是兼具信托和诉讼当事人形式的一种制度。最后,诉讼信托适用范围较宽,既适用于私益领域,也适用于公益领域。
【法律依据】
《信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