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业交流律师普法音频>> 户口性质是怎么填空
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
一、农业户口;
二、非农户口。
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这些带户口的,可以说都是户口性质,只是大分类性质和小分类性质的区别。户口性质或户籍性质分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
计划经济时代划分为农业户口、非农户口。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的省市已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二者的区别有:农户和非农户,以前是在吃商品粮上在区别,现在是没有了,或者说是区别几乎没有了。
社会保险方面,这两者的区别也不大。总体只和城市间的区别有关,在一个城市则没什么大区别。
劳动就业方面,城镇也不是包工作的,但有个劳动再就业,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应该是比农村好点,农村如果有新技术示范区的,当然在这方面也会加大农民的技能培训的,但就是不象城市这么系统。
农村的有土地,城市非农户没有,但有一个失业金。总之,农户与非农户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商品粮的因素),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区别不是很大,也可以说基本上没有区别。
法律依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统筹考虑,因地制宜,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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