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宁德市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合同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民法三大抗辩权具体有哪些

民法三大抗辩权具体有哪些
2019-10-12 合同纠纷 阅读量: 1716

民法三大抗辩权具体是指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1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