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合同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购销合同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1.若合同双方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2.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34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