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未成年犯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解释,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时要注意以下情况:
(1) 对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未成年犯,除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以外的,一般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不应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2)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应当的含义是法定指令性,减轻是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从轻是在法定刑以内轻判。
同时应注意到对未成年人罪犯不能适用死刑,包括不能适用死缓。
(3) 未成年人犯罪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其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
(4) 对未成年罪犯中的初犯、偶犯,如果罪行较轻,悔罪表现好,并有犯罪预备、中止、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等情形或属被胁迫、属从犯,或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一般应当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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