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是什么
岗位调动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除非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或者双方就岗位调动达成一致,否则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岗位。
但如果单位迫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得不进行调岗,在这种情势变更下,公司可与劳动者协商工作岗位的调整,即对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变更。
公司在与劳动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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