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在法庭上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
故,录音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里面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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