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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在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多少
2019-08-08 刑事辩护 收听量: 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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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逮捕后在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为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曾超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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