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合同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代位追偿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
代位追偿权实现的条件如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