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建筑工程律师普法音频>>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有哪些
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2条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3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分为三大类型: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
1.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2.单价合同是施工图不完整或当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还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要采用的单价合同形式。这样在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的情况下,可以避免凭运气而使发包方或承包方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
3. 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