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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准备起诉离婚第一步怎样开始

准备起诉离婚第一步怎样开始
2025-01-17 婚姻家庭 阅读量: 147

1、在我们国家,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2个人可以完全协商一致然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是指夫妻无法协议一致,单方面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

2、不一定强求夫妻必须经过协商,即使没有商量过,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无理由,想起诉就起诉一是要求法院判决,法院根据法律程序,进行诉前调解,开庭审理,然后做出判决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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