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被收养人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被收养人应当属于以下人员: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丧失父母的孤儿;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