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未婚男女同居是否犯法
未婚男女同居不犯法。
在充分尊重个人恋爱自由的当代社会,未婚男女双方只要情投意合,法律不会干涉他们的同居行为,因此未婚同居不违法。
但是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调整和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双方还是应当尽早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二、双方自愿结婚;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三、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