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南开区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房产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二手房转让房产原值怎么确认

二手房转让房产原值怎么确认
2025-01-17 房产纠纷 阅读量: 36

关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房产原始价值确认问题,我们建议您参照以下步骤展开调查与核实:

首先,观察您所持有的购房协议或者发票。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文件将会明确标注出该房产的买入价格,这便成为我们认定房产初始价值的主要依据。

但是请注意,部分特殊情况下,比如房产是通过继承、赠与等非买卖方式得到,此时可能就需要翻查相关的公证纪录,这些记录将详尽地展示房产所有权的变动历史以及具体的变更价格信息。

若在上述方式失败后,您仍无法确认房产的原始价值,我们强烈推荐您寻求专业房地产估价师或者律师的帮助。

他们将有能力运用先进的估价技术,结合房产自身特点,为您准确计算出房产的原始价值。

最后,我必须声明两点:

第一点,对于不同类型的房产,如商品房、自建住房、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有住房、城镇拆迁安置住房等,它们各自对应的房产原值确认方法会有所差异。

例如,商品房的房产原值由购置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项和缴纳的相关税项组成;而自建住房的房产原值则囊括了真实发生的建筑成本以及建造期间和获得产权期间实际交付的相关税项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8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