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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钱未借到先扣利息,借款数额怎么确定
钱未借到先扣利息,债务人实际拿到的借款数额为本金。预先支付利息实质上属于预先扣除利息的行为,使借款方实际取得的借款低于约定数额,损害了借款方的利益。利息实质上应是借款人因实际使用贷款人的资金而在双方之间形成的债的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北京东卫(西安)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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