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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的累犯是怎么确定的
2025-01-10 刑事辩护 阅读量: 30

毒品犯罪的累犯的认定:

1、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以罪质必须相同为必要条件;

2、主观方面也均为故意;

3、前提条件都是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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