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股权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股东可以查账吗
身为公司的您将享有诸多权利,不仅如此,您还被赋予了随时审查账目的权利,这一切都是出于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考虑。依据我国《公司法》的明确规定,您作为有限公司股东,具有查询公司账目的权利。此种查找账目之权,实属股东的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利,且属于法定权利范围,无论公司章程、出资协议亦或是其他相关文书均无法对此项权利进行禁止或限制,若出现此类情况,则为无效条款。尽管股东拥有查询账目的权力,但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可逾越底线。首要之处在于,您可查阅的账目只限于会计账簿,而非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凭证式会计资料。具体而言,会计账簿的全称包括总账、分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用于辅助账务处理的工具书籍。股东在此方面只能进行查看,而不能采用摄影、拍照、复印等方式进行拷贝和复制,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法律允许您查阅并复制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会议纪要、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以及财务报表等至关重要的报告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