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民间借贷关于借款用途的规定有什么
《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的用途不合法的,则该借贷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