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合同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借款合同履行地点写哪里
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一般约定在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动建议:若借款合同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应当在三年诉讼时效内及时提起诉讼,否则,一旦对方提起诉讼时效抗辩,守约方可能会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若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