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损害赔偿律师普法音频>> 事故出院后怎么处理
在遇到交通事故中,若涉及到伤者出院后不配合进行结案处理的情况,我们建议您可尝试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针对此前已经垫付的相关医疗费用,您有权选择直接诉诸于法庭以追讨回这笔费用。
其次,身为交通管理部门,他们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时限来进行案件的审理和结案工作。
对于伤者所提出的损害赔偿问题,如无法与对方达成共识,您完全有权利将其提交至当地司法机构进行诉讼,并通过相关的民事诉讼程序来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