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拖欠工资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拖欠工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该法第五十条明确指出,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禁止任何形式的克扣或无故拖欠。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拖欠工资的处罚措施
1. 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劳动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者,将按应付金额的50%至100%加付赔偿金。
2. 人社部门的处罚:对于长期、大额、性质恶劣的拖欠行为,公司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公示于社会信用体系。
3. 其他行政部门的处罚:建筑施工单位若拖欠农民工工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依法限制其投标资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则可能吊销其营业执照。
4. 刑事处罚:若公司采用转移财产、逃避支付等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部门责令仍不支付,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二、关于“无故拖欠工资”的界定
“无故拖欠”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但以下情况除外:
1.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
2. 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问题,经工会同意后的暂时性延期支付。
三、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
1. 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同工同酬。
2. 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国家实施总量调控。
3.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保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当地标准。
4. 工资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5. 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及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
四、拖欠工资的赔偿与补偿
1. 拖欠工资者需按劳动合同或国家规定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的需补足差额,逾期未支付者须加付赔偿金。
2. 劳动者因公司拖欠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确定。
以上内容虽表述有所调整,但核心意思与原文保持一致,旨在强调对拖欠工资行为的法律处罚及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